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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设计原则

人类在同火灾的斗争中发现,一场火灾的燃烧过程被中止可以有以下三种方式:①火灾在某一局部生成,但整个环境不具备可充分0烧的条件,于是火灾自动中止;②火灾出现并可继续蔓延,此时由人通过一定的消防设备和手段去中止然烧;③火灾由于天气的变化(如雨、雪等)被中止。因此,可以概括地说,人类的防火工作首先就是创造一个使火不容易充分燃烧的室内空间,继而就是生产出一些有效的防火堵料与灭火专用的高效能的设施。
建筑物火灾是发生在各种人为建造的物体之内的火灾。事实证明,最常见、最危险、对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最大的还是这类发生于建筑物之中的火灾。一场失去控制的火灾通常可以通过热传导、对流或辐射等方式,由一个空间蔓延至相邻的空间内,最后可能导致整栋建筑物均受到火灾的侵袭,同时还有可能波及到邻近的其他建筑物。火势可以在建筑物内部由一个房间蔓延至相邻的房间和走廊之内。但在蔓延至其他区域之前,火势必须先由该房间突破而出,因此各种构件的围护作用对防止火势的大规模蔓延便显得十分重要。
根据以上特点,一般在进行建筑防火设计时主要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①从设计上保证将建筑物内的火灾隐患降到最低点;②最快地知晓火情和最及时地依靠固定的消防设施自动或手动灭火;③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耐火强度,以利于建筑物内的人员在相应的时间内,能够有效安全地疏散出去。而所谓的建筑防火安全系统,就是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川于防范建筑火灾的建筑设计构造和各类自动与手动消防设施。从理论上讲,可以将建筑防火安全系统分成主动防火安全系统和被动防火安全系统两大部分。